以下是经过改写后的文章内容:
在某个地区的工程项目实例中,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需要进行13个专项验收。以下是具体的验收项目及其主要要求。
1. 规划验线 - 条件: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 程序: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才能继续施工。
2. 规划验收 - 条件: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 程序:建设单位或个人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3. 电梯验收 - 条件: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 程序: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相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 消防验收 - 条件: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 程序: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时需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5. 人防验收 - 条件: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三防设备”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 程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6. 室内环境验收 - 条件: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并签订合同。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在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检测;对于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 - 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7. 建筑节能验收 - 条件: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 - 程序: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相关材料。
8. 无障碍设施验收 - 条件: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 程序: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9. 供电验收 - 条件: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的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订《供电用电合同》。 - 程序: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供电企业提交相关资料,供电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验收意见。
10. 燃气验收 - 条件: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订《供气用气合同》。 - 程序: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燃气公司提交相关资料,燃气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验收意见。
11. 供水验收 - 条件: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订《供水用水合同》。 - 程序: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供水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供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验收意见。
12. 防雷验收 - 条件: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程序:建设单位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相关资料,气象主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验收意见。
13. 工程档案预验收 - 条件: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 程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希望这些改写能够满足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