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语言中,存在许多看似不起眼的词汇,比如“并且”“或者”“并非”“如果”“所有”等。这些词通常被称为“小词”,原因有两点:首先,很少有人注意到它们的存在,而且由于它们不指代具体的事物,所以通常不被视为名词。其次,这些词在语言学习中往往被忽略,因为它们似乎并不重要。然而,深入思考后我们会发现,这些小词其实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语法学上,这些词被称为“功能词”,它们能够使语言表达更加丰富多变,使用频率也远高于实词。如果在日常交流或写作中没有正确理解和使用这些词,可能会给人留下逻辑混乱的印象。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小词的重要性远不止于此。在当代分析哲学中,这些小词被称为“逻辑词”,关于它们的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与我们对人类逻辑和理性的探讨密切相关。
逻辑知识大多隐藏在这些小词之中。学习逻辑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掌握这些小词的用法。人们常说“语言是逻辑的载体”,但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逻辑的秘密主要体现在这些小词的使用上。例如,一个人不了解“比特”或分不清豆子和麦子,虽然这属于认知缺陷,但并不构成逻辑错误。相反,如果一个人引用某个官方规定“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能入围”,然后抗议说:“我已经通过考试却没有入围,这是不公平的。”这种对“只有……才”的误解属于逻辑问题。这些小词的用法可能属于语法范畴,但它们并不是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的语法知识,而是哲学意义上的语法。当逻辑学家奎因说“逻辑学沿着语法之树追求真理”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语法”一词的。
与奎因的观点一致,当代逻辑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这些小词的分类研究。经典一阶逻辑中的命题演算专注于“如果”“并非”“并且”“或者”等联结词的逻辑行为,因此称为“联结词的逻辑”。在此基础上,谓词演算同时关注“所有”“有的”等量词的逻辑行为,称为“量词的逻辑”。至于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所谓的“非经典逻辑”,它们主要研究的是模态词(如“必然”“可能”)、时态词(如“过去”“现在”“将来”)、道义词(如“应该”“允许”“禁止”)和认知词(如“知道”“相信”)。学习逻辑课程,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系统地掌握这些小词的用法,从而学会如何正确且一贯地开展逻辑推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进入逻辑课堂之前完全不懂逻辑思维,因为在母语习得过程中我们已经无意识地学会了这些小词。但差别在于:虽然我们可以在熟悉的情景下正确使用这些词,但在复杂和陌生的情境下往往难以应对。现代科学意义上的逻辑学让我们在使用这些小词时有了更多的“语义自觉和自控”。这些小词背后是普遍遵循的逻辑推理规则,而且这些小词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通过现代形式系统来研究这些小词时,逻辑学家将它们称为“逻辑常项”,以区别于被视为变化后不影响思维逻辑性的“变项”。变项通常用字母ABC等表示,而常项则用人工符号表示,如用→表示“如果”,用∨表示“或者”,用[~符号~]表示“并非”。这种符号化不仅是为了抽象和简化记法,更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类思维的形式。逻辑学之所以被称为“形式逻辑”,是因为它研究的是思维的形式结构(而非内容),而这主要得益于那些作为常项的小词。塔斯基、奎因、布兰顿等哲学家直接称这些小词为“逻辑词”,以强调它们在人类语言和思维系统中的独特地位。
从语言进化的角度来看,这些逻辑词可能源于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积累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在语言中的体现。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小词之所以能够成功刻画思维结构,并帮助我们应对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的推理难题,是因为它们反映了我们作为认识者与外部世界的结构上的契合。换句话说,这些小词的意义可能源自对这个世界自然结构(或秩序)的指称。
逻辑相通是不同民族之间语言翻译和文化交流的基础。按照奎因的说法,“我们把逻辑植入了翻译手册”。根据“彻底翻译”原则,如果一个语言学家将某个原始部落的语言中的一句话“AkabuA”翻译为“A并且非A”,这并不是表明该部落文化缺乏逻辑思维能力,而是说明语言学家将小词“ka”“bu”分别翻译为“并且”“非”的翻译是糟糕的。类似地,当孩子们在游戏中将“并且”说成“或者”,将“或者”说成“并且”,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逻辑与成年人的逻辑不通,而是表明他们的“逻辑记法”不同。当然,不同文化和亚文化之间的语言翻译并不总能确定,文化差异不仅会导致某些语言中的实词在另一种语言中找不到合适的对应词,还会以某种方式影响不同语言中(甚至同一语言中)不同群体对逻辑词(小词)的用法解释或对它们意义完整性的追求。
例如,在英语世界中,直觉主义逻辑学家达米特等人在定义否定词“并非”时,并不完全认同经典逻辑理论中的双重否定律。他们承认由“A”可以推出“并非非A”,但不接受由“并非非A”到“A”的推理。在他们看来,后者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成立,例如,当把“证实”仅限于“直接证明”(而排除“间接证明”)时,“上帝不存在”被证伪并不意味着“上帝存在”已被证实。同样,弗协调逻辑学家普里斯特等人接受双重否定律,但不认同经典逻辑学家所信奉的“爆炸原理”,即由假命题作为前提可以推出任意命题,这使得他们可以承认特定情况下的“真矛盾”,如说谎者语句“这句话不是真的”既真又假。类似地,在汉语中,对于析取词“或”的理解,在某些场景下可能会与英语的标准解释有所不同。例如,从词源上看,汉语“或”字常带有“怀疑”之意,如孔子所说“或之者,疑之者”。因此,当我们说“或A或B”时,可能并未意指A和B已经穷尽了所有选项,也不能由此推导出“非A”可以推出“B”。这些逻辑词解释上的细微差异,并不妨碍人类逻辑的统一性,因为只要我们不认为任何一种经典或非经典逻辑理论是关于逻辑词的最终学说,这些差异仅仅是人们对逻辑词意义探索中的内部竞争。
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认识自己”这一古老哲学问题有了新的维度和意义,其中包括对人类语言和思维的全面反思。逻辑和理性作为当代人最基本的“规范”关怀,始终是这场反思的核心。然而,逻辑和理性的奥义不应在柏拉图的天国中寻找,而应回到人类的言语实践中,特别是围绕小词养成的言语行为方式以及对小词用法的探索与评价。当代形式逻辑和逻辑哲学在这场“认识自己”的新征程中的一项重要贡献是:与认知语言学、认知心理学、语义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一起,通过小词的视角,向人类理性规范的深入领域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