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源自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建议您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完整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运营状况讨论与分析
3.1 运营状况分析
2019年上半年,面对中美贸易战和全球经济环境的波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坚定地专注于大数据整合营销业务。公司秉持务实精神,高标准自我要求,致力于实现高效产出。业务合作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合作渠道,深挖客户需求,推动国内外业务的发展。管理运营方面,公司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流程,力求实现合规管理和业务共赢。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654,241,725.19元,同比增长4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47,268.42元,同比增长23.40%。以下是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的详细情况:
单位:元
3.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情况
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多项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则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此外,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也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部分科目列示及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造成影响。
3.3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