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体育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协同联动,不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将体育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体育领域创新取得新成果,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初步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产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全民健身更加亲民、便利、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城乡居民体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身体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状况显著改善;竞技体育实力显著增强,冬季项目、女子项目、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三大球等项目实现均衡发展;体育产业更加繁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华体育精神得到传承与发展;体育对外交往更加活跃、全面、协调,成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位居世界前列,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如期完成。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
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国建设。合理划分地方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落实体育税费政策,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督查。
积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海峡西岸等区域内体育协调发展。加快在海南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北方基地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发掘中西部地区独特的体育资源优势,形成东、中、西部体育良性互动格局。
制定全国体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育专项计划。建立健全适应体育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人才评价机制。选派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出国(境)培训、留学,支持与海外高水平机构联合培养体育人才。
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加快体育领域相关法规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运营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
制定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领域以及包括“三大球”在内的各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以及运动水平、赛事活动、教育培训等体育服务领域的规范和标准制修订。
合理利用城乡空间,积极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建设一批小型足球篮球场地,提高学校足球篮球场地利用率。科学规划和建设一批室内外公共滑冰、滑雪场地,推广运用可移动式冰场和仿真冰场。推进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扶持政策。
扩大彩票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赛主体的范围,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力度。探索组织举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新形式,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举办冰雪旅游节、冰雪文化节、冰雪嘉年华、赏冰乐雪季、冰雪马拉松等冬季项目品牌赛事活动,推广滑雪橇、冰上自行车、冰上龙舟、雪地拔河、雪地足球等冰雪娱乐项目。推广旱地冰球、旱地冰壶等项目。开展各类专业足球赛事活动和全国专业足球教练员培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完善并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建立运动处方数据库,培养运动医生和康复师,建设慢性疾病运动干预中心。
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系,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使青少年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精品赛事活动;构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支持体系,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发展。推进幼儿体育发展,完善政策和保障体系;推进幼儿体育项目和幼儿体育器材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建立幼儿体育课程体系和师资培养体系。实施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建设工程,推进体校特色运动队、俱乐部运动队、大中小学运动队及俱乐部建设。进一步发挥体校和社会俱乐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打破部门界限和注册限制,逐步建立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相互衔接的全国青少年U系列竞赛体系。落实教练员培养规划,实施教练员轮训,提高青少年体育教练员水平。
以运动员(队)为中心,以训练效益为导向,建立科学训练复合型团队和“流水线”、“一站式”、“一体化”高效工作模式。推进竞技体育科学训练中心场馆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智能化科学训练基地。加快体育装备、训练器材和科研仪器等更新迭代,提高训练过程和状态监控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中国教练员学院,完善各类教练员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定实施精英教练员千人计划。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建立面向全球的体育科研、医疗、康复等科学训练专业人才招募合作平台,配套建设科学的培育支持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以国家体育训练中心为龙头,以地方体育训练基地为支撑,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布局区域性、特色的训练中心和基地,吸纳高校等社会优质资源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围绕科技攻关,聚焦奥运备战,建设5-10个国际化体育科技合作平台。组建各项目国家队复合型科研医疗团队,为国家队日常训练中的体能训练、机能监控、伤病防治、运动营养、技战术分析、数据管理与分析、信息情报搜集与处理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科研医疗保障,优化团队运转管理和绩效评价。建设国家队训练大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对运动员基本信息、训练计划和执行、训练过程机能指标监控、训练目的测试、体能指标测试、技战术诊断与分析、大赛选拔、伤病及康复、膳食及营养、心理训练等数据的规范和管理,科学分析、指导训练参赛工作。组建大型赛事科研医疗保障营,整合国内高水平医疗、体能、康复、心理、营养等方面人才,引进外国专家,配备先进的科技、医疗设备,完善赛事科研医疗保障工作机制,提升赛时科研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支持各运动项目协会制定体育运动项目产业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推进有条件的运动项目打造涵盖职业、商业和群众性赛事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体系。聚焦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需求,引导和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研制开发急需体育用品,打造知名品牌,提升供给能力,稳步增强体育用品制造业的综合竞争力。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在全国建设一批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稳步推进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开展定期测评,实行动态调整,打造10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小镇样板。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提高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和统计工作。建立运动项目产业数据监测机制,发布运动项目产业及体育消费数据。建立省级体育产业名录库。将体育产业工作纳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框架。鼓励各地建立体育产业部门协同机制,将体育产业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评选。
打造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改革、创新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和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丰富全国运动会等综合性赛事和单项体育赛事的文化内涵。办好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览。推进体育博物馆和档案馆等建设,做好体育文物藏品征集和收藏管理工作。加强体育舆情监测,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体育融媒体产品,发挥短视频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在体育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扩大运动员、教练员中的志愿者人数。将志愿服务纳入体育专业学生考核和体育教师评价内容。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培训与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激励流程制度。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统计体系和志愿服务成效评价体系,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体育专业学生、优秀运动员赴欠发达地区进行志愿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法成立体育总会(体育总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有独立银行账户,有明确的职责和岗位要求),推进实现体育总会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室(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符合城乡居民健身需求的体育活动。支持大中小学、厂矿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群众性体育俱乐部联赛,并积极承接体育部门赛事活动等公共体育服务。推进农民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支持和培育发展社区体育组织。稳步推进各级运动项目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推进协会依法依规独立运行,探索建立权责明确、运行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章程加强协会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