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了解到,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的秩序,促进在线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于10月8日发布了《在线旅游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该《暂行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相关主体的责任,并提出了旅游者自我保护的规定。同时,它也提出了解决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方法,例如虚假预订、不合理低价游以及大数据杀价等。
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当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为旅游者提供在线预订酒店、机票、火车票、船票、汽车票及景点门票等产品或服务时,应建立透明、公开且易于查询的预订渠道,不得误导旅游者,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预订。
第十一条还规定,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不得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
第十六条进一步指出,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具有不同消费习惯的旅游者,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产品或服务设定不同的价格。
此外,《暂行规定》还对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的内容审核、旅游者合理评价权的保障、保险制度、先行赔付机制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反价格歧视(大数据杀价)规定的行为,可能面临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在线旅游市场的快速增长,一些企业和平台侵犯游客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之前,携程、滴滴等公司曾被曝光存在大数据杀价的现象,在线旅游、票务网站及网约车平台成为了此类问题的重灾区,给社会带来了较大影响。因此,文化和旅游部此次发布《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