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联防联控工作。通知强调,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需采取网格化和地毯式的管理模式。特别是针对从疫情发生地区,尤其是武汉市来的人员,要求他们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管理这些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并实施医学观察。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对于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而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基层医护人员参加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防控和诊疗能力。同时,发布公告提醒辖区内来自武汉的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登记,并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
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引导患者前往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为就诊患者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医院内的交叉感染。将确诊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并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强化对病例个案和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详细调查感染源,确定疫情的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发展趋势,掌握病例发病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确定密切接触者。指导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和集体单位落实清洁和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过度消毒。
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通知要求实施网格化和地毯式管理。社区应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明确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不留死角。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防控活动。
同时,要加强人员追踪。以社区为网格,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重点追踪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尤其是武汉市的人员,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管理来自武汉的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实施医学观察,发挥街道(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团队的合力,提高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
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社区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和预防保健医生应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及时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社区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加强健康教育。通过“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