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省公安厅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分享了其在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主题为“大力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运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
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明确要求。根据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省公安厅将大数据视为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关键动力,通过建设数据“大水库”、打造平台“大基座”和创新功能“大应用”,全力推动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使得全省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水平显著提升。
省公安厅积极争取将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纳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由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牵头成立省厅大数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带领团队前往山西等地调研,并迅速完成吉林公安大数据平台的初步建设,仅用时60天。
为确保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省公安厅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方案和工作规范,推进省市两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确保网络、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安全策略和标准规范的一致性。省公安厅编制的《移动警务数字证书格式规范》已被公安部定为全国标准。
省公安厅致力于打造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品牌。在大数据平台建设过程中,省公安厅引入了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了数据秒级计算和响应,运算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该平台包含六大类、100多项功能,覆盖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安保维稳、打击犯罪和治安防控等多个领域,为实战提供了强大支持。
为了确保大数据平台的安全和易用性,省公安厅根据不同民警的权限进行智能分析、自动评估和精准授权。目前已有1060名基层民警开通了平台使用权限,累计登录次数达7.4万次,功能使用次数超过123万次。
此外,省公安厅还创新引入了“钉钉”APP,建立了基于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终端的警用信息推送系统,实现了预警指令的实时推送,打通了大数据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便捷的新应用模式。
公安大数据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服务实战。省公安厅紧贴基层一线的实际需求,完善数据开放机制,全面提升了大数据服务实战的能力。自大数据平台上线以来,共向全省公安民警推送各类预警信息28.3万条,确保了风险信息的及时处理。平台还通过数据追踪定位生成管控对象的活动轨迹,实现精准推送,提升了人员管控的效率。在破案和追逃方面,平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智能分析实时数据资源,使案件隐藏线索和逃犯藏匿地点一目了然。
据统计,平台上线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破获了5000多起案件,抓获了1万多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50多名10年以上的网上逃犯。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实现了现行命案全部破获的目标,大数据平台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目前,公安大数据平台已经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民警广泛认可和首选的“先进武器”。未来,省公安厅将继续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全力构建智慧警务生态系统,为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