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好消息传来,刚需购房者终于可以放心了。住房公积金不仅没有被取消,反而依然坚挺地存在,并将继续发挥作用。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已达到1.49亿人。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保障,无论是企业、个人还是管理部门都十分重视这一制度。每年,各地都会根据职工收入变化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六月,又迎来了住房公积金调整的时间节点。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的公积金数额是否有所增长,我们可以根据各地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进行简要总结,以便提供相关信息供参考。
例如,昆明的缴存基数上限从2019年的20063元上调至2020年的23516元;南昌2020年度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2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450元;哈尔滨的上限则从2019年的17943元上调至20596元。此外,河北省2020年度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245元,最低不得低于3849元,相比2019年,最高值上调了769元,最低值上调了154元。重庆市2020年度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2429元,比去年提高了1988元。南宁市的缴存基数下限从2019年的17943元上调至21658元,增加了1591元。
以上只是部分城市的情况,如果你想要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标准是否有变动,可以直接联系当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积金缴纳标准有所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职工的缴纳额度都会随之增加,具体还要看所在单位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职工的月缴存额为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而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也不得高于12%。设定公积金下限有助于控制企业的负担,而设定缴存基数下限则能确保职工的福利不受影响。
尽管如此,如果单位按公积金中心的标准同步上调公积金缴纳额度,而职工今年的工资未变,那么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减少。不过,虽然到手的现金减少了,但从长期来看,职工的总储蓄实际上是增加了,这种减少是大家愿意接受的。
近期,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望进一步优化。据5月18日的重要会议明确指出,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并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党媒经济观察报也在5月27日发文表示,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是改革而非取消。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进预计很快会被提上议程。
买房人还希望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个人资金可以随时存取,并且可以在不同地区使用。”这一愿望有望在未来的政策调整中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