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并非法外之地。最近,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在线旅游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首个针对在线旅游行业的监管规章。其中,备受争议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也被纳入监管范围。
《规定》要求,线上旅游运营商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利用游客的消费记录和偏好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在线旅游平台不得擅自屏蔽或删除用户评价。该《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大数据杀熟”指的是同一件商品或服务,互联网企业利用用户数据,对老客户收取更高的价格,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虽然大数据分析可以用于精准营销,但它也可能被用来精准地“杀熟”。这种做法了解用户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他们,而不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他们。因此,许多遭受“大数据杀熟”的人往往难以申诉。
去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存在,超过一半的人表示曾经历过“大数据杀熟”。其中,网购、在线旅游、酒店预订、网约车、外卖和影视消费等领域最易发生“大数据杀熟”。调查显示,44.14%的受访者表示在购物类APP中遇到过“杀熟”,而在在线旅游类APP中,这一比例为39.5%。在57个样本的体验调查中,在线旅游领域的问题最为集中。
近年来,中国在线旅游行业迅速发展,2019年在线旅游用户达到4.13亿,同比增长5.36%,市场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尤为重要。首个在线旅游监管规章的出台恰逢其时,其中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的严厉处罚,无疑会引导在线旅游平台尊重消费者权益,合理使用大数据。
“大数据杀熟”是一种短视的营销手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手机消费和使用APP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手机上的个性化推荐也越来越普遍。例如,只要你打开手机,你最喜欢的内容、商品和娱乐就会出现在你最容易看到的页面上;甚至有些平台利用大数据收集用户的浏览和购买记录,分析他们的偏好和消费习惯,并推送高价的商品和服务。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大数据的滥用。
如何合理利用大数据,真正通过数据分析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质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规定》要求对大数据杀熟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这一措施虽具震慑作用,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技术进步,“大数据杀熟”可能会变得更加隐蔽,即使消费者发现问题,也很难提供有效证据。大数据杀熟的本质是平台利用技术和信息壁垒过度采集并随意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大数据杀熟”揭示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问题,需要加强对大数据权益、流转和交易的基础立法。
目前,关于大数据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加快相关立法势在必行。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的快速发展,监管模糊地带和监管空白日益显现。实际上,“大数据杀熟”不仅反映出法律监管的滞后,也反映了技术监管的不足。加快监管创新,特别是技术监管创新,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例如,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对电商平台进行全程在线监控,提高查处隐形大数据违法行为的能力。
对于“大数据杀熟”,消费者自身也应积极行动。一方面,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理性对待手机上的个性化推荐;另一方面,应提高法律意识,在遭遇“杀熟”时积极搜集证据,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