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周涛指出,当前个人数据的公开和私下交易现象依然十分普遍。这些交易中,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他强调,个人应当明确了解自己数据的来源及其获取方式,特别是在签署合约或同意条款时。
例如,在贵阳等地,有些机构尝试建立个人数据银行。在这种模式下,用户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数据提供给特定机构,并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不过,用户对于自己的数据如何被利用并不完全知情,因此收入情况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另一种情况是,当用户下载应用程序或玩游戏时,通常需要接受一系列复杂的使用条款和条件。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接受了这些条款,从而无意间放弃了对自己数据的所有权。尽管如此,用户通过免费或付费的方式获得了相关服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收益。
然而,还有一种更为隐蔽的情况,即用户的个人数据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他人收集和使用。例如,在医院就诊或在公共场所被摄像头捕捉到的情况下,个人数据可能被非法利用,例如用于面部识别技术的研究和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有权提出申诉或仲裁,因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相应的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个人数据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实中,由于个人难以追踪数据流向,这一过程往往充满困难。因此,更多时候需要依靠法律手段以及国家政策来打击非法数据使用行为,以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权益。
(文字整理自东南卫视《中国正在说》节目“大数据时代的中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