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官方媒体平台“中国视听大数据”发布消息,称广电总局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了《广播电视节目收视大数据统计调查制度》,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收视调查体系。该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广电总局要求所有相关调查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实提供调查所需的数据。接下来,广电总局将指导其下属单位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听相关的收视数据采集工作。此外,“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将全面分析互联网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收视大数据。
这项举措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电视节目的收视情况,从而为内容制作和传播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