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和全省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以县域警务、专项警务和节点警务为载体,聚焦辖区内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靶向管理和精准控制措施,有效遏制了各类突出的交通安全风险。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波动
一季度,全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467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主要由于冬季和春季的雨雾天气导致刮擦类事故增多。普通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148起,同比增长18.4%,但亡人交通事故减少了10%。没有发生涉及重点车辆的亡人交通事故,也没有发生造成两人及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
21至45岁年龄段成为事故主要责任人
一季度,21至45岁的事故责任人发生了84起事故,占总事故数的54.9%;而46至65岁的事故责任人则发生了57起事故,占总事故数的37.25%。
18至24时和12至18时是事故高发时段
统计显示,18至24时发生的事故最多,达到49起,占普通交通事故总数的32.03%。12至18时发生的事故为46起,占普通交通事故总数的30.07%。
行人、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者是易受伤群体
一季度,因未按规定让行造成的普通交通事故有15起,占事故总数的9.8%;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24起,其中亡人事故占普通事故总数的15.69%;因未保持安全车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有6起,占事故总数的3.92%。此外,在普通事故中,受伤行人占事故总数的48.14%,受伤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者占事故总数的37.03%,这两类人群合计占比达到85.17%,是最容易受到交通伤害的群体。
闯红灯隐患显著,重点路段事故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3月份黄兴大道三合路路口、开元长浏连接线、黄兴大道与映霞路口、漓湘路与天华路交叉口成为闯红灯违法行为频发区域。远大路东六路口、漓湘路跨线桥路段、滨湖路星沙大道路口成为交通拥堵高发区。整体分析,开元路黄兴大道路口、黄江大道金阳大道路口、黄兴大道东升路口、开元路S207路口成为事故多发点。
截至去年3月,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3万辆,私家车数量迅速增加,给交通管理带来新挑战。长沙县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909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8万起,其中包括酒驾、毒驾380起,“两客一危”交通违法503起、货车超载354起、非法改装257起、渣土车违法13502起,查扣摩托车3766辆,组织违法电动车驾驶人学习5592人次,处罚3545人次。
当前正值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高峰期,加之春季气候多变,风大、雾多、雨多等因素给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务必遵守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疲劳驾驶的规定。行人出行时应走在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使用斑马线或天桥,在无斑马线的情况下,应先向右看再向左看,确认安全后再通行,切勿突然猛跑或后退;夜间出行应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者应严格遵守“戴头盔、办理牌照、靠右行驶、限两人”的规定。县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隐患排查、路面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