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治税:电商主播日入百万 应“税”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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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正辉
  • 2021-10-22 16:41:16 1

10月20日晚,双11活动拉开帷幕。小葫芦监测数据显示,李佳琦的直播销售额达到106.53亿元,薇娅的直播销售额为82.52亿元,第三名雪梨的销售额则为9.3亿元。

如此惊人的销售数字背后,纳税情况如何?

这一话题的关注与近期几起税务事件有关。本周,税务部门宣布了对张恒的处罚结果。调查显示,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项目中的经纪人,策划并执行了合同拆分和设立掩护公司等操作,帮助郑爽逃避纳税义务,被罚款3227万元。

近一个月来,无论是明星还是网红主播,税务问题频频成为焦点。近日,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追缴了一名网红600多万元税款,截至报道时,该纳税人已分15次结清税款,共补缴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公布的案例中,有两名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涉及金额较大。

随着电商直播的兴起,网红主播的纳税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与明星动辄过亿的高收入相比,带货主播的收入已不相上下。“很多主播一天收入可达200万元,在如双十一这样的购物节,单日收入上千万也并非难事。”一位电商主播表示,“现在做主播比当明星更有钱,明星拍戏往往一去几个月,而主播可以每天都直播,每天都创造新的收益。”

外界普遍认为,主播通过带货获得收入是正常的,只要依法纳税即可。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上海雷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税务合伙人李佳坤指出,参照此前娱乐圈查税风波,对网红主播带货的税收管理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日常税收管理,建立账目和制度,实行查账征收,不再允许以往的核定征收;二是加大避税案件的查处力度。

她进一步分析称,监管部门主要通过风险检查,结合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情况,识别涉税风险较高的网络主播,并进行一对一的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此外,还会进行随机检查,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会向社会公开,以增强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

“大数据”查税

郑爽逃税细节曝光。据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部分,并对1.12亿元(实际取得1.08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

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通过这些违法行为,张恒帮助郑爽逃避了税款。

此前,监管部门也公布了对郑爽偷逃税案的处理结果。经查,郑爽在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期间未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同时还存在其他演艺收入偷税行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决定。

文娱领域的税务问题由来已久,这并非国家首次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查税。早在2018年,范冰冰因“阴阳合同”问题补缴并罚款8.8亿元,开启了明星补税潮。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已入库115.53亿元。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已结束,规范工作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不同于明星税务问题的发现多源于举报,在9月的典型案例披露中,国家税务总局提到,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款的行为是在税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

“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于新兴业态的税收征管至关重要,尤其通过数据采集、挖掘和核验等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证据,形成新的征管手段,强化征管。”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解释说,以技术驱动的大数据治税的关键环节就是实现数字化征税,智慧税务在全国各地进行试点,智慧税务征管行动即将推出。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已能够通过大数据手段在常态化检查中发现问题。作为新兴业态的直播带货,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化。

商务部数据显示,仅2020年上半年,全国电商直播超过1000万场,相当于每天有5万多场直播。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上)中国直播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预计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2.35万亿元。

一场直播应缴税多少?

一位电商主播表示,带货主播的收入通常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坑位费,二是阶梯制的销售提成,三是部分平台的受众打赏收入。另一方面,主播收入需要与所在机构分成,分成比例一般为30%-50%。

李佳坤表示,主播收入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大税种,在确定税率前,需先根据收入性质判断是否需要交税。增值税的征税条件是“销售行为”,即销售货物、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服务。

她进一步解释说,坑位费收入来自品牌推广服务,销售提成来自经纪代理服务,都属于销售服务行为,增值税税率为6%。然而,打赏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仍存在争议,多数人认为,粉丝打赏是因为欣赏了主播的表演,因此打赏收入属于服务收入,需征收6%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应税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坑位费、销售提成和打赏收入均需征税。具体而言,若属于公司收入,则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属于个人收入,则征收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据该电商主播介绍,小主播通常以个人名义与机构签约,按月结算工资和提成;大主播则多以工作室名义,还有一部分独立的个人主播团队不挂靠机构。

艾瑞咨询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过1.2万亿元,年增长率达197.0%,预计2023年市场规模将超过4.9万亿元。截至2020年底,中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从业人数达123.4万人。

启信宝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14日,“主播工作室”企业存续数量为1286家,注册资本集中在100万元以上,分布较为分散。其中,注册地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广东、北京、浙江、上海和江苏,表明主播工作室主要集中于发达地区,这也符合直播经济和电商经济的发展趋势。

关于具体税率,李佳坤说明道,主播适用税率具体取决于收入性质、纳税人身份、经营模式和征税方式。

(1)若主播以个人名义带货,纳税人是自然人,增值税方面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区分收入性质,征收率统一为3%,当前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即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征税率降低为1%,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税率取决于所得类型,若打赏收入认定为“服务收入”,则三类收入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综合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征税;若打赏收入认定为“受赠收入”,则该收入按照“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

(2)若主播以工作室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工作室,工作室类型通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非法人组织。增值税方面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纳,税额为收入乘以征收率3%(1%优惠税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税额为增值额乘以6%税率。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3)若主播以公司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公司,是法人企业。增值税同工作室类型,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2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而言,带货主播的收入涉及品牌方、平台方和机构等多方,并且交易都发生在电商和直播平台上,尽管数据不对外公开,但涉及多方,相对透明。

逃税难度取决于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以及税务机关大数据监管能力。李佳坤认为,目前增值税都是自行申报,支付方无代扣代缴责任,存在逃税空间,但支付方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逃税空间相对较小。

偷逃税重则构成犯罪

此前,在2020年双十一期间,李佳琦与辛巴隔空交锋时,李佳琦曾疑似回复辛巴,表示自己的产品来自正规渠道,“要交税的,我不搞偷税漏税!”

“早在一两年前,国家就开始实施补税政策,现已取得一定成效。”一位前MCN机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行业还不发达时,主播都是签约公司,由公司缴税,但现在的大主播和明星已经没有太多区别,也存在诸如阴阳合同等税务问题。”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的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及金额较大。

李佳坤解释道,企业收入需同时看形式和实质,形式上看合同和发票,要以企业名义签订服务合同,并向对方开具合法发票;实质上看服务内容,企业收入是本企业员工对外提供服务,或外包给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服务。若主播是本企业员工,个人收入转为企业收入是合理避税,若主播不是本企业员工,也不是外包服务方,则个人收入转为企业收入属于虚开发票收入,是虚假报税的逃税行为。

一旦查实主播偷逃税行为,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李佳坤进一步说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通知》还提出,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金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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