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4月24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三大领域,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以此推动大数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通过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可以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从而带动全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培育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鼓励数据拥有方在保障数据脱敏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开放搜索、电商、社交、通信、金融等领域数据,以增加全国的数据供给量。此外,《通知》还鼓励数据服务商在数据流通技术服务、数据合规认证、交易主体评级、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争议仲裁等方面进行探索。
《通知》强调了行业大数据应用的重要性,鼓励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例如,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的能力;利用数字化转型需求,促进工业全流程大数据的应用,培育数据驱动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全面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中的应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数据资源共享水平。
试点示范项目的示范期为两年,期间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知》鼓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等推荐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在示范期内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推动项目在各地、各行业的应用推广。
深圳作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先地区,2021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约为30%,其数字经济规模和质量均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