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主办的规范促进数据消费要素流通买卖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与会者围绕数据要素时代的流通和交易规范进行了深入探讨。来自深圳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行业协会及知名企业的代表,以及哈工大(深圳)的领导和教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不断加深,全球数据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和海量聚集的特点,数据的价值也愈发显著。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已成为共识,但仍面临法律、政策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挑战。
数据流通交易面临的隐私保护和确权问题
哈工大(深圳)党委书记、深圳高质量发展与新结构研究院院长吴德林教授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哈工大(深圳)正在积极探索数据隐私保护和确权的规则体系,寻找数据安全应用的技术解决方案。此次研讨会旨在推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交流互鉴,加强数据法治建设,防范和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共同探讨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生态环境,为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坚实基础。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刘世锦教授在视频发言中指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流通交易面临着确权和隐私保护两大关键难题。数据本质上是信息,不具备独占性,多人可以同时占有。在数字经济时代,与个人相关的数据传播成本极低,可以迅速传遍全球,这使得数据保护面临特殊困难。
他以5G建设和应用为例,分析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如何更好地利用。他比喻说,就像先有路再有车,5G实际上是信息传输的通道。但与4G不同的是,5G建设完成后,并没有现成的车辆通行,因此需要在建设道路的同时开发和制造车辆,即探索和创造各种垂直应用场景。他认为,5G的优势在于其高速率和低延迟特性,在工业、医疗、交通、港口、矿业、农业等特定领域有着显著的应用效果。数据应用需要与5G结合,首先需要找到合适的应用场景。为此,迫切需要调动各级政府、企业和相关机构及个人的积极性,鼓励创新,重视已有成功案例的示范效应。
刘世锦还指出,5G建设应适度推进,特别是在应用场景不多、已建成的5G基站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不应盲目追求基站数量。
解决矛盾的一种方法:模型加工场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首席学术顾问方滨兴教授从技术解决方案角度发表了题为《AI靶场——基于可信平台的模型加工场》的主题演讲。他认为,数据成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序幕刚刚拉开,数据价值挖掘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与此同时,随着《数据安全法(草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出台,个人隐私保护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数据流通将面临大数据场景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的矛盾,即如何在保护原始数据隐私的前提下最大化地挖掘大数据的价值。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方滨兴提出了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模型加工场。这是一个系统性的方法,基于“数据不动程序动”的核心理念,采用网络靶场技术,构建了一个可信计算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隐私数据可以裸露存放,外部程序只能用来进行模型加工,而人员无法访问这些数据。通过“分享价值不分享数据”的手段,使用信息过滤技术创建了一个“防火墙”,确保外部程序在可信计算平台上计算后,只能输出参数等宏观信息,而非原始数据,从而确保隐私不泄露。此外,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辅助模式,数据分析师可以通过置换后的样本数据进行潜在价值的挖掘分析。基于“保留所有权释放使用权”的扩展模式,数据所有者可以远程决定其数据的使用权,由可信计算平台确保被授权者只能使用数据生成相应的模型,从而实现使用权的转让而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这种方法可以升级数据信托与交易模式,有力支持大数据国家战略,引领国际大数据挖掘趋势。
针对由谁来建设“模型加工场”的问题,方滨兴认为应由不需要数据的第三方主体来建设,这样更可信。不同于拥有海量数据的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这样的第三方机构可以打破数据孤岛,解决数据互补性问题,例如银行和移动通信公司之间的数据互补,或是京东和淘宝在发现自身数据竞争力下降时寻求对方数据的需求。
公共数据应用需依靠良好的法律治理
哈工大(深圳)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深圳市原副市长唐杰教授表示,数据正逐渐成为一种资源,具有可交易性和稀缺性,其价值取决于数据生成和处理过程中附加的劳动以及供求关系。然而,数据交易的难点在于权属划分不清,叠加的数据增值劳动价值难以界定。平台公司积累了大量有价值但无价格的数据,需要法律明确获取数据的规则和限制,包括可交易的数据类型、数据结构和定价方式。政府部门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机构和个人数据,应当将这些数据回馈给社会,方便公众使用。建议相关立法处理好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和数据应用的关系,促进数据交易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正茂认为,数据立法需要在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应用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保护个人隐私,又要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真正实现良法善治。数据要素流通方式包括开放、共享和交易,不同的流通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数据主体和场景,如何用法律进行规范,仍然存在一些立法难题。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伟表示,根据财政伦理,政府原始数据可以免费开放使用,但如果对数据进行再加工产生额外成本和新价值,则可以考虑适当收费。政府或国有企业背书成立的数据交易平台可以在市场发展的早期阶段为各方参与有价值的交易提供信心和动力。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王耀文提到,深圳市政府希望通过立法为数据要素市场的流通交易提供最基本的法律支持。其思路是,在保护和发展的平衡中找到合适的路径,既不能只强调保护而忽视发展,也不能只强调发展而削弱保护;不仅要关注个人数据和公共数据,还要有综合性的考量,注重基础性的问题。虽然立法不能完全解决数据管理的所有问题,但可以解决共性问题和基础性问题,如产权、各种数据关系、数据要素市场各类主客体的关系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