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飞”事情屡屡发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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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包说Ai
  • 2018-12-27 18:29:20 1

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此次修正案草案新增了《民用航空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授权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制定特别规定。在分组审议过程中,多位委员关注到这一内容,建议加快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的立法进程。

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广泛应用,相关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广阔,但也带来了不少新问题,如航空活动、机场管理和净空管理的安全隐患,以及隐私和保密问题。沈春耀委员建议,在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相关飞行活动的管理应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

近年来,“黑飞”事件频发,由于缺乏法律依据,管控和处理难度较大。因此,迫切需要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提供法律支持。殷方龙委员指出,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交易、使用,乃至出现问题后的处理,均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不利于对其进行有效管控。他举了一个例子,今年2月7日,河北唐山一家公司在不具备无人机操作资质且未申请空域和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唐山市古冶区上空1000米的高度飞行一小时,导致四架民航飞机不得不改变航线,部分航班延误。事件发生后,虽然中部战区迅速出动两架战机进行调查,并通过雷达监控将违规飞行人员抓获,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如何定性及处理该事件变得十分棘手。最终,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依据的是刑法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殷方龙委员建议,为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健康发展,无论是军用还是民用,都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为此,他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可以在《民用航空法》中增设一章,专门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制定法律条款,这样既能使《民用航空法》更加完善,也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二是可以考虑分两步实施,在《民用航空法》修正案草案中对此进行适当调整,明确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相关法规,推动法规的尽早出台。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将其纳入《民用航空法》,或者单独制定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专项法律。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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