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将再创全国先例。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带队前往坪山区,就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这项新兴技术领域的法规预计将于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时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
深圳自动驾驶企业占全国两成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智能汽车与车联网技术融合的结果,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完全的无人驾驶。随着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技术的迅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被视为继智能手机之后的下一代智能移动终端。
调研组首先来到位于坪山区金联路的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亲身体验了自动驾驶巴士。这种巴士无需驾驶员操作,借助车载传感器、控制器等设备以及通信网络技术,便能在测试区域内平稳行驶,自动避开障碍物并停车等待红灯。
据介绍,该平台自去年运行以来,已建成2.6公里的封闭测试路段,为13家企业提供了测试服务,累计测试总里程达到18000多公里。今年,该平台计划扩建半开放和开放测试区,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更完善的测试环境。
目前,深圳已公布100多公里的智能驾驶测试道路。据天眼查专业版数据,全国现有超过4000家自动驾驶相关企业,其中约两成位于深圳。
产业发展面临法律空白
尽管科技进步迅速,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进程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首要问题便是“上路难”。2017年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展示了自己驾驶无人驾驶车辆在北京五环路上行驶的视频。然而,这一技术突破却遭遇了法律障碍,因为驾驶位上没有驾驶员,违反了现行交通法规中关于驾驶者必须是自然人的规定,李彦宏也因此收到了交通管理部门的罚单。
在昨日举行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坪山区相关负责人及华为、比亚迪、AutoX等企业的代表提出了多项建议。他们一致认为,由于现行道路交通法规主要针对有人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不仅面临上路合法性的问题,还存在登记注册难、运营收费难、责任认定难等难题,迫切需要尽快解决法律障碍。
“无人驾驶”需有人负责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支持深圳扩大经济特区立法空间,并明确支持深圳在无人驾驶等领域进行立法探索。市人大常委会已将该立法项目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座谈会上,与会者普遍认为,深圳率先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对于产业发展和特区立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立法,可以解决自动驾驶车辆合法上路的问题,并建立相应的道路安全行驶制度及事故责任赔偿与保险机制,确保“无人驾驶”也能“有人担责”。
许多参会者认为,智能网联汽车是一个新兴事物,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支持产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同时规避安全风险。如何在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此次立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记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