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实验基地(实验区)管理办法》。该办法强调,实验区需要每年进行自我评估,确保运行的安全性和成果的按时输出。民航地区管理局将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内实验区的实际运作情况,定期派遣人员对其信息报告、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运行管理方面,实验区需遵循公平、公正、协作的原则,统筹协调其内部的飞行活动,并逐步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所需的条件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