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济南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情况。该通告填补了济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方面的法规空白,并明确了九大禁飞区域。
通告明确了无人机使用者、销售商、行业协会及所有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建立了配套的管理体系,合理分配各方责任,提升了安全监管手段和系统的有效性,增强了所有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民用无人机的健康长远发展。
通告列出了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禁飞区域及其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在第八条中规定了九大禁飞区域,并在第十条中明确了违规飞行所需承担的后果。此举旨在严厉打击非法飞行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此外,还建立了“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这一平台通过智能化监控助力安全监管,简化了报备流程和时限,实现了无人机基础信息的全面可视化,推动了无人机飞行活动从被动摸排到主动申报的转变,促进了无序状态向有序规范状态的转变,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
填补法规空白
该通告作为济南市“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填补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法规空白,具有重要的法治、管理和公共服务意义。
首先,在法治层面,该通告标志着济南市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为规范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其次,在管理层面,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济南市将举办多项国家重大活动和国际盛会,通告的出台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非法飞行引发的安全事件,进一步保障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后,在服务层面,通告为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提供了合法飞行的申报渠道,使日常飞行有法可依,为无人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实现了服务人性化、管理无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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