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8月实施!深圳无人驾驶可在划定区域路段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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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老师
  • 2022-07-08 14:50:12 9

无人驾驶汽车在深圳合法上路后,是否所有路段都可以通行?若发生剐蹭等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处理?

7月5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法规解读会,宣布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法规旨在推动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解决该领域面临的法律障碍。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能够通过自动驾驶系统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类。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成为全球创新热点之一,深圳作为中国的创新中心,在这一领域领先全国。2021年,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收达到1066亿元。

不过,原有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模式难以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导致其面临入市、上牌、运营收费、保险制度不完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

此次深圳出台的《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清除发展中的法律障碍。

开放更多道路进行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和迭代离不开大量道路测试。深圳已在除罗湖区和深汕合作区外的9个行政区域开放了144.69公里的测试道路,发放了14张测试牌照,累计测试里程达18638公里,开放区域、里程和牌照发放数量均在全国领先。

《条例》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为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提供便利,授权市政府选择条件较好的区域开放全域测试和示范应用,同时将审批权限下放到相关主管部门。此外,鼓励企业建设仿真模拟平台,对自动驾驶系统进行测试和技术验证。

“有了法规的支持,深圳计划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在合适的区域内全面开放道路测试。”深圳市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

产品须符合标准并登记后才能上路

我国对机动车产品实施准入管理制度,未列入产品目录的产品无法销售、登记和上路。智能网联汽车正处于大规模研发阶段,产品上市前必须制定相应标准。

《条例》规定,深圳市工信部门应根据技术成熟度和产业需求,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符合条件的产品将被列入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参考国际标准,制定创新性的团体标准,并向相关部门备案后公开发布。

只有符合标准并列入国家或深圳产品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经过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路行驶。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则无法在深圳市内销售或登记。

确保安全和透明度

为最大程度保障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和知情权,《条例》参考了国外的做法。

首先,要求智能网联汽车配备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在自动驾驶状态下应开启指示灯,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用于经营和公交的车辆还需通过显著标识和语音提示告知乘客。

其次,明确了驾驶人的接管义务。对于有条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车辆,驾驶人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并准备随时接管。而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车辆应具备在故障或不适合自动驾驶时采取降低风险措施的功能。

此外,还加强了售后服务责任,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商建立售后服务机制,确保在车辆出现重大故障或紧急情况时,能够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或救援服务。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针对无人驾驶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成为关注焦点。《条例》规定:

有驾驶人的情况下,参照现行交通法规处理,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

无驾驶人的情况下,则需进一步明确责任归属。原则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者需承担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于驾驶人记分制度。如果事故是由车辆缺陷造成的,车主或管理者赔偿后可依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追偿。

数据安全

智能网联汽车涉及大量数据采集,包括个人信息、地理位置等敏感信息。《条例》专门设立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章节,要求企业获得网络安全检测认证,并制定应急预案。同时,企业还需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方案,将数据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数据。

针对信息采集和使用,《条例》禁止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并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进行严格管控。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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