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无人驾驶技术逐渐成为关注焦点。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智能汽车和无人驾驶车辆的上路仍然面临许多挑战。最近,《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行业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即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根据该条例,列入产业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在完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后,可以合法上路行驶。此外,无人驾驶车辆也可以在指定区域和路段行驶。
近年来,汽车产业正经历深刻的变革,智能化成为竞争的关键领域。自动驾驶等新技术在这一过程中占据核心地位。国内汽车制造、互联网信息等相关行业都在积极布局智能汽车市场,各界也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促进智能汽车产业的发展。
“《条例》的颁布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获得了合法上路的身份。”AutoX安途智行政企合作负责人王立彬表示,“这相当于在法律层面上赋予了智能网联汽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权利。”
智能汽车上路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事故,有驾驶人的自动驾驶汽车应由驾驶人负责;如果是无人驾驶车辆,则由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责任,这通常意味着运营自动驾驶车辆的企业。
相较于传统的人工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更加依赖于感知系统、计算模型以及道路场景数据,因此需要通过大量道路测试来不断完善其自动驾驶性能。
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不仅可以验证车辆在特定区域的实际运行能力和人机交互能力,还能提升公众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任度,为未来的规模化应用打下基础。此次出台的《条例》特别强调,深圳市政府可以选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全面开放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并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曹建峰认为,其中的“全域”和“商业化运营”尤为值得关注。“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实现全域运行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条例》中的‘全域’规定为行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透露,有了《条例》的支持,深圳预计最早在今年下半年或最迟明年,在合适的行政区全面开放道路测试。
智能汽车上路不仅会对汽车产业产生深远影响,还会带来其他领域的变革。例如,无人配送车行业有望借此机会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并加速其商业化进程。
“《条例》的出台将推动更多城市制定无人配送车管理办法,并允许无人车在公开道路上行驶。”无人车企业新石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为我们在多个垂直应用场景中的推广提供机遇,加速无人车的普及。”
此次出台的《条例》还明确了完全无人驾驶车辆的上路和测试责任划分,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涵盖从设计到制造再到使用和经营等各环节的保险产品。
曹建峰指出,《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事故责任的明确划分可能会影响保险行业的发展。“未来,保险公司可能会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推出新的险种,特别是在商业运营阶段,运营商可能会为自动驾驶技术和算法投保。”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正在与汽车制造商探讨定制化保险方案,以适应自动驾驶汽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