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由多家机构联合主办的“2020年大数据科技传播与应用高峰论坛”在湖南衡阳召开。论坛期间,数字经济学家、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主任刘志毅接受了媒体采访,围绕AI伦理及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享了他的见解。
随着人工智能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广泛,诸如大数据杀熟和隐私泄露等问题逐渐显现,这些问题本质上反映了数据伦理的缺失。刘志毅指出,这些现象的核心在于数据伦理的界定与实践。大多数面向消费者的公司,无论是国际上的谷歌、脸书,还是国内的一些互联网企业,其商业模式更多地依赖于引导用户行为而非单纯提供服务。
这种商业模式导致用户行为被引导偏离初衷,甚至被误解。因此,数据伦理面临的第一大挑战是如何避免引导偏差。此外,数据价值分配问题也是重要议题之一。例如,Facebook滥用用户数据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其中一个焦点在于数据虽来源于用户,但大部分商业价值却归于平台,而非用户。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商业结构决定的结果。
另一个数据伦理挑战是垄断问题。对于商汤科技这类主要服务于企业端(B端)的公司来说,不存在垄断问题,因为它们不直接与消费者互动,无法形成用户绑定。刘志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红线意识。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清源研究院共同举办的“AI可持续发展论坛2030”发布了《AI可持续发展白皮书》,其中强调了红线意识,明确了企业和用户的权责关系。
此外,商汤科技还积极参与各种标准、政策和立法的制定工作,推动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的发展。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企业,商汤科技的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互联网、汽车、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为数千家合作伙伴提供了数字化服务。
刘志毅强调,企业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数据伦理。从长远来看,忽视数据伦理可能会对企业的未来发展造成严重打击。他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还需要在伦理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以确保技术应用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