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作为全球战略产业的核心之一,对新兴生产力的培育和成长至关重要。为了推动其健康、持续发展,构建稳固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变得尤为迫切。
国家政策的全面落地,促使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步入快车道。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推进,为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2010年,国务院与中央军委联合发布《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意见》,民航局依据此意见制定了《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系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服务站建设及管理指明方向。2018年,国家空管委员会批准四川进行低空空域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形成了一套由地方政府主导、军地民协同合作的管理模式。随后,民航局推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规划出国家、区域、飞行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蓝图。自2020年起,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陆续在湖南、江西、安徽等地铺开,一系列专项文件的出台,如飞行动态数据传输规范、低空飞行服务系统技术标准以及专业人员基础培训指南,共同构成了无人驾驶航空法规标准体系。
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成449个通用机场,搭建起国家级信息管理系统、7个区域信息处理中心及32个飞行服务站,上线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低空飞行监管与服务的全覆盖。
随着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低空飞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当前,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的构建正进入全速发展阶段,不仅法规标准体系日趋健全,而且针对无人机产业的需求,已从适航审定、安全运行、市场经营等关键环节入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无人驾驶航空法规体系。
首先,低空飞行法规标准体系的建立与优化,通过分类管理原则,修订并制定了逾30部规章,有效降低了通用航空运营的制度性成本,为行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其次,聚焦无人机产业发展,构建了涵盖适航审定、安全运行、市场经营在内的法规标准体系,旨在满足无人机产业多样化需求,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