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了关于《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咨询通告的意见征询通知,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关于《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咨询通告的意见征询通知
各地区民航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民航干院、航科院、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协、民航飞行员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轻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巩固无人机云系统试运行的成功经验,确保管理理念和政策与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同步,结合CCAR-61部修正案中关于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等级的要求,飞行标准司对《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明确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的定义及其功能定位,增加无人机云系统所需的功能要求,细化提供飞行经历记录服务的条件,并更新取消无人机云提供商试运行资质的相关政策。
现邀请各单位对此咨询通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认真组织讨论,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
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
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或
http://pilot.caac.gov.cn/(网站首页下方)
联系人:曾鸣
电话:010-64091454
邮箱:zengming@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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