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深圳启动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试点以来,当地再次迎来利好消息。1月2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会议着重指出,既要强化对民用无人机飞行的监管,又要方便市民,推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
此次会议强调,应结合国家低空空域改革和深圳地区的无人机试点管理需求,制定针对微轻型无人机飞行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加强民用无人机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发展。《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禁飞区域、飞行审批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规范使用、预防事故和明确责任,引导合法飞行。
有专家认为,深圳试点启动的无人机监管综合系统为无人机合法飞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为全国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模式。该平台在实际操作中,管理部门通过研究制定了统一标准,避免了企业额外安装飞行控制芯片的做法,这种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也在法规中得到了体现。
基于无人机监管综合系统的实践经验,政府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利用科技手段对无人机进行有效监管。通过统一无人机产品的标准,采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以及利用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了对深圳市内微轻型无人机的空域申请、飞行计划申报和信息备案等功能,确保无人机飞行可识别、可监控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