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进博会时期太仓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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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T老友记
  • 2019-11-22 20:18:11 0

10月2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要求,在进博会期间,苏州市范围内禁止飞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是通告的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确保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并切实加强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指低空、慢速、小型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又称三角翼)、动力悬挂滑翔(又称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19年11月2日至11月12日24时,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和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三、公安机关应当做好辖区内“低慢小”航空器的信息(权属、种类、数量、品牌、型号、用途、存储地点等)摸底排查工作,并加强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监督管理。

四、违反相关规定飞行“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处理。

10月31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无人机登记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通告要求,所有无人机的使用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以下是通告的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无人机登记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无人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重量超过250克(含250克)的无人机使用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现有的存量无人机以及新购无人机都应按规定及时完成实名登记。

二、实名登记注册方式:

(一)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登记;

(二)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平台进行登记,扫描二维码,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进入“微服务”中的“掌上办事”,找到“治安”栏目下的“苏州市低慢小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实名登记。

三、除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以下保护区域升放无人机:

(一)军用机场等净空保护区; (二)政府机关、军事机关、军事设施、水电油气设备、危险化学品单位等重点部位; (三)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点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 (四)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 (五)大型活动、重要赛事、重大会议现场,以及政府临时公告的禁飞区域。

在此保护区域内,未经特别批准,禁止升放其他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私自升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公众发现、劝阻和举报相关违法违规升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友情提示:请切勿擅自触碰禁飞管控“红线”,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IT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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