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 规范相关活动促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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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珺
  • 2020-05-03 09:58:14 0

根据《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是指除了用于军事、海关和警察等特定任务之外的所有无人机。这些无人机被划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个等级。除了微型无人机外,其他级别的民用无人机必须在指定的民航管理部门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办法》还鼓励从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机操作以及使用微型和轻型无人机进行商业运营的个人或单位购买第三方责任险。

《管理办法》要求,无人机驾驶员需要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并且根据《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若需要执照,则必须取得并随身携带。他们还需确保所操控的无人机质量合格,禁止擅自改装无人机或更改出厂设置。驾驶员还需遵守飞行管制部门关于空域管理、飞行计划申报和飞行控制的规定,对自己的操作负责,并严禁在服用药物或饮酒等可能影响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

无人机的空域划分依据国家法律进行,海南省政府会定期向社会公布空域划分情况。无人机驾驶员可以在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实验平台上查询相关空域信息。

《管理办法》还规定,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和植保无人机在受控空域内飞行时,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机的飞行都需要提前申报飞行计划。计划提交者应在飞行前一天下午三点之前,通过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实验平台提交申请(可通过www.utmiss.com在线提交)。该平台应在前一天晚上九点之前反馈审批结果,只有获得批准后才能执行飞行计划。获得批准的飞行计划执行者应在降落前一小时再次通过平台申请放飞许可,得到许可后方可飞行。

根据《管理办法》,如果飞行活动违反了治安管理或其他行政法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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