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重庆发生了一起无人机撞击正在行驶中的重庆轨道交通2号线列车事件,导致列车停运。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民用无人机的数量和普及率也在逐年增加。据调查,济南市目前有超过1500名无人机爱好者,各类无人机数量超过4300架。
为了规范济南市的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飞行活动,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低慢小”航空器的定义,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主要类型。
《征求意见稿》还详细列出了消费者、销售者、相关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以及拥有者应遵守的规定: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前,需依法获得相应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管理、通用航空飞行请求管理、运营活动管理等规定,并通过“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核验和飞行报告。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时,需提前报告降落位置和飞行范围。
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遥墙国际机场限制面保护范围内、军事禁区和军工重要科研、生产、实验、存储设备保护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城市高架(快速)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其两侧各100米范围内、高速铁路、普通铁路和国道、省道及其两侧各500米范围内进行飞行活动。确需在上述区域进行飞行活动的,应依法提前向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申请批准。
违反规定私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