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了“红船e警”服务平台,进一步借助“互联网+公安”的形式来推动改革。2021年1月,该局在南湖区启动了“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目前,嘉兴市全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备案业务已步入正轨。所有无人机设备的所有者和相关单位需要自行申报备案。若要放飞无人机,必须提前通过“浙里办”APP提交飞行计划。
[b]未按规定报备的,将依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受到相应处罚。[/b]
[b]接下来[/b][b]我们将介绍如何使用“浙里办”APP进行无人机飞行备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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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信息来源于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