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无人机的留意了!不知道能够被罚
作者头像
  • 王恩慧
  • 2021-05-24 21:42:16 0

嘉兴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了“红船e警”服务平台,进一步借助“互联网+公安”的形式来推动改革。2021年1月,该局在南湖区启动了“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目前,嘉兴市全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备案业务已步入正轨。所有无人机设备的所有者和相关单位需要自行申报备案。若要放飞无人机,必须提前通过“浙里办”APP提交飞行计划。

[b]未按规定报备的,将依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受到相应处罚。[/b]

[b]接下来[/b][b]我们将介绍如何使用“浙里办”APP进行无人机飞行备案。[/b]

[align=center][attach]605731[/attach][/align] [align=center][attach]605732[/attach][/align]

请注意,以上信息来源于治安大队。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王恩慧
声明:本文系图灵汇原创稿件,版权属图灵汇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已经协议授权的媒体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图灵汇",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分享
无人机持有留意能够知道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