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08
  1. 今天
  2. 星期五
56:51
grade

编辑版

近日,NHK报道,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人工智能(AI)发明的设备能否获得专利的问题作出了裁决。法院基于“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这一原则,判定不予专利授权。

一位居住在美国的原告试图为AI自主发明的设备申请专利,而发明人的名称标注为“自主发明本产品的人工智能DABUS”。早在三年前,专利局便已对此申请进行了驳回,理由同样在于“发明人必须是人类”。原告对此决定不服,进而提出了诉讼,要求推翻此决定。

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官中岛基至在近期的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基本法》将发明定义为“人类活动的产物”。尽管全球范围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此持有审慎态度,但日本的法律并未对AI作为发明人的可能性给予充分考虑。

法官中岛表示,当前的专利法律体系未能充分应对AI带来的变革,“AI正在重塑社会与经济结构,现有法律解释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探讨立法改革,力求尽快达成共识。”他呼吁国会对此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首例AI发明面临专利争议的案件。此前,英国最高法院也针对类似案例做出了相似裁决。去年12月,一位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因无法为其AI系统创造的发明申请专利而败诉。英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确认了现行《专利法》对AI自主产生的发明并不适用,这一结果对于依赖AI开发新技术的行业构成了挑战。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