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0月30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布了《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此文件旨在规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的运营。
《办法》明确指出,所谓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简称漏洞收集平台),是指第三方设立的专门用于收集非自有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公开互联网平台,但用于修补自身网络产品、网络和系统安全漏洞的情况除外。
按照《办法》,漏洞收集平台的备案工作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进行,采取线上备案的方式。有意设立此类平台的组织或个人,需通过上述平台如实提交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的备案登记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漏洞收集平台均需在上线前完成备案手续,对于已经运营的平台,需在《办法》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图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