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近期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进一步推动工贸协同,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加快构建新质生产力。此公告详细介绍了供应链协作基金的升级措施,旨在为厦门市内的企业提供更为高效、灵活的资金支持。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向供应链协作基金支付的融资成本将统一下调至2%年化率,显著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旨在通过供应链协作基金的升级,强化工贸协同,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加速构建高质量生产力体系。以下是基金优化措施的关键要点:
基金规模扩大:供应链协作基金总额扩充至100亿元,实现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与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额度的整合与动态调整,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灵活适应市场与需求变化。
支持范围扩展与融资上限提升: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的支持上限提升至1亿元;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则为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以及特定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主体提供最高3亿元的融资支持,同一控制人控股的企业合计融资支持上限可达8亿元。
融资成本优化: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享受2%年化的融资成本优惠,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融资负担。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现有公告内容进行了改写与优化,旨在提供清晰、易于理解的概述,同时保留了原始公告的关键信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