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和山西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基金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山西省属企业的产业链扩展及优质项目的引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山西晋创科技创新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创科技创新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合作机构。以下是有关事项公告:
晋创科技创新基金是由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旗下的晋创投资有限公司和晋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产业引导母基金,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首期1亿元),存续期为10年。该基金采用“子基金+基金直投”的运作模式,其中80%以上资金将投入子基金。
此次招募目标是寻找3至5家国内外优秀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合作投资符合山西省产业转型方向、与省属企业产业链高度关联或能在山西省落地的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硬科技项目,特别是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
申报的子基金管理机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以及科学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子基金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团队中至少有5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至少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并无不良记录。
子基金管理机构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及对外投资规模均不低于10亿元。
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由晋创科技创新基金和子基金管理机构商定。
晋创科技创新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认缴规模的50%,其余资金由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子基金采用“盲池基金”投资模式。
子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退出期)最长不超过8年。
主要投资于符合山西省产业转型方向的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项目。
子基金原则上不低于60%投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硬科技企业。
子基金在山西省内的投资额不低于晋创科技创新基金的出资额。
子基金不得从事担保、抵押、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
托管机构由子基金决策选定,并报晋创科技创新基金备案。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定期提交运营报告、审计报告和托管报告,并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将另行公告。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