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通知,让整个创投圈都沸腾了。
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关于“管理费”的描述引起了广泛关注:
首先,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用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决定,并根据基金的考核评价结果来确定具体的拨付金额。
其次,管理费通常以实缴出资额或实际投资额为计算基础,计提标准需合理设定。这部分费用应从基金收益或利息中支付,原则上不能在本金中支出。但如果基金暂时没有收益或利息,可以从本金中预先提取,待后续产生收益或利息后再补齐。
最后,基金到期后将不再收取管理费。
这短短的157个字,在创投行业中产生了重大影响。
大家都知道,政府投资基金在国内创投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政府引导基金更是当前一级市场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一举一动都会对行业造成深远影响。
这份通知在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PE)圈子里引发了讨论。一位熟悉政府引导基金的专业人士提出了几个内部问题:第一,这项规定是否只针对财政出资设立的母基金,还是需要延伸至子基金?从“规定2”的字面上看,似乎涵盖了子基金;第二,如果政府投资基金按此方式支付管理费,那么社会资本有限合伙人(LP)是否还能按照市场化标准收取管理费?这里可能存在LP利益不一致的情况;第三,如果政府母基金依此执行,那么具有引导作用的母基金可能会陷入更加复杂的处境。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目前仍采用其他管理办法。
纵观国内创投市场,寒意尚未完全消退,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环节依然面临各种挑战。与此同时,创投行业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还记得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首份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指导文件。
曾经不起眼的创投行业,如今已成为国家顶层规划的一部分,是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力量,也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附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