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商务部与科技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旨在强化外资研发中心在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措施》的核心目标是加大对在华外资研发中心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充分发挥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体措施涵盖四个方面,共计16项政策要点:
科技创新支持:优化科技创新服务,鼓励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设立开放创新平台,提供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拓宽参与政府项目的机会。
研发便利化:促进研发数据跨境流动,简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流程,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及监管流程,为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提供延期复运出境的便利。
海外人才引进:为海外人才提供长期居留、永久居留的便利条件,优化工作许可流程,鼓励海外人才申请专业职称,增加海外人才奖励资助,提升跨境资金收付的便利性。
知识产权保护:加速构建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行政裁决执行力度。
这些举措旨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高效的创新环境,吸引更多外资研发中心入驻中国,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