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优化科技型企业全周期金融支持的通知》。此通知旨在构建一个适应科技型企业成长阶段的金融体系,全力推进科技型企业全周期的金融支持服务。
通知指出,应着重增加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贷款,力求提高这类企业的首次贷款比例。对于成长期的企业,鼓励扩展抵质押担保种类,同时稳健发展供应链金融。针对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应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手段,提供全方位的保险解决方案。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对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支持,以及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在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方面,通知提出了差异化策略。建议在科技资源集中的区域建立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专注于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同时,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科技贷款的尽职免责和不良贷款容忍机制。细化风险评估标准,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的科技型企业,制定专属的信用评价模型。此外,鼓励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金融业务的关键环节实现智能化转型。
通知强调,所有金融机构需自主决策、自我承担风险,并严格遵守合规性审查,强化科技型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