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软件许可协议4项条款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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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莹
  • 2011-07-08 00:00:00 3015

新闻概要

在最近的一次法律裁决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微软在其Windows XP系统许可协议中四项条款无效。这一决定源于用户郭力的诉讼行动,他在2006年购买微软软件后,发现协议包含了一系列限制性的条件,认为其中部分内容构成“霸王条款”,遂将微软告上法庭。

事件背景

郭力在安装微软Windows XP软件时,发现协议中包含诸多限制性条款。他认为这些条款不公平地约束了用户权利,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中的28项条款无效,并要求微软在报纸上发表道歉声明。

法律判定

法院最终确认了四项条款无效,这些条款涉及减轻或免除微软公司的民事责任及法定义务。然而,法院并未支持郭力关于要求微软赔礼道歉的诉求,认为其依据不足。

专家观点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指出,软件许可协议中的“霸王条款”已成为行业常态。他呼吁软件企业加强自律,避免滥用行业惯例作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手段。

启示与呼吁

此次判决不仅为用户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参考,也对软件行业提出了警示,鼓励企业公平对待用户,遵守法律与道德规范。同时,呼吁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阅条款,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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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无效条款许可协议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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