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发布的《在线旅游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规定明确禁止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旅游者的消费记录和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的行为。这意味着,“大数据杀熟”这一行为首次被纳入政府规章中。
所谓的“大数据杀熟”,指的是互联网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消费习惯进行分类,并对老用户实施有针对性的价格歧视。
消费者对“大数据杀熟”已经不再陌生。早在2018年,多个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和在线旅游平台就多次被曝光存在“杀熟”行为。去年3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88.32%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存在,56.92%的人表示自己曾遭遇过“杀熟”。其中,网购平台的问题尤为突出。然而,由于举证困难,只有不到三成的受害者会选择维权或投诉。
针对“大数据杀熟”的问题,有专家指出,这种现象背后是网络平台采用的“千人千面”技术。平台根据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浏览记录和消费习惯等数据,构建用户画像,并据此推荐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虽然大数据本身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但一旦被滥用,它可能会成为资本逐利的手段。对于企业而言,追求利润最大化并无不当,但如果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收取更高费用,这种“看人下菜碟”的做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并且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打击类似“大数据杀熟”的价格欺诈行为。国家发改委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通过虚假或误导性的定价方式或手段,诱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
此外,《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搜索结果,同时也应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以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权益。尽管如此,由于缺乏明确的指向性,这些规定并未对运营商产生足够的威慑力。
此次,《在线旅游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惩罚措施,使监管力度更加明确。然而,尽管有法可依,仍存在一些挑战,例如如何有效地执行和取证。消费者在发现价格差异时,很难确定这是否仅仅是正常的市场价格波动,还是基于其个人画像的故意定价。由于所有数据都由平台掌控,消费者取证非常困难。此外,即使掌握了证据,平台也可能将责任归咎于技术故障。
因此,要有效遏制“大数据杀熟”,单纯依靠消费者的个体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更实际的措施来解决取证难题。一种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反制“大数据杀熟”,利用数据分析识别可疑交易,并加以严厉惩罚,增加违法成本。同时,加强立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规范企业行为,防止企业滥用消费者数据。
从网络平台的角度来看,“大数据杀熟”不仅是精准欺诈的一种手段,更是一场“豪赌”。这种行为不仅未能带来预期的利润,反而导致企业声誉受损,受到舆论批评。在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商誉变得越来越重要的今天,网络平台应利用大数据为老客户提供更好的个性化服务,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