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在厕所安装了摄像头,以便监控工人们是否在厕所里偷懒。然而,一名工人发现了这一行为,并将老板告上了法庭。由于民法典的出台,老板不仅需要拆除摄像头,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去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法典共七编,总计1260条,超过10万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结构最复杂的法律之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加强民法典的普及工作。民法典的实施需要让它真正走进大众的生活,深入人心。
中国人民大学原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最近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征与适用”为主题,为法院工作人员授课。他总结道,民法典回应了互联网、高科技和大数据时代科技进步带来的挑战。
人格权关乎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本次民法典修订的一大亮点。
民法典的人格权编规定了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多项重要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隐私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就像出门必须穿衣服一样,它能保护人的尊严。
在2009年12月审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我国首次在民事权益中明确规定了隐私权,但并未具体说明隐私权的内涵。民法典从两个方面对隐私权进行了规定:一是定义隐私权,二是明确何种情况属于侵犯隐私权。特别是关于隐私权的内涵,民法典提到,“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被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被泄露或非法传播的现象日益严重。民法典将诸如“行踪信息”和“电子邮箱”等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类电子信息纳入个人信息保护范畴,以遏制此类问题的蔓延。
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发展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民法典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若需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必须依法获取并保障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解释说,有时泄露个人信息虽然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可以通过民法手段寻求救济,这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四次尝试制定民法典,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成功。杨立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尽管民法典看似分散在七个部分,但实际上具有严密的逻辑体系,其核心是民事权益的确认和保护。总则部分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法,确立了民事权益确认和保护的基本规则。而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分则部分,则详细规定了五种权益的确认和保护。最后的侵权责任编作为第七编,对前面各编确认的各项权益提供了兜底保护。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