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将再开先河,“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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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颖
  • 2021-01-08 09:54:01 5

深圳即将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方面开创全国先例。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带领团队前往坪山区,就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该条例预计将在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

深圳自动驾驶企业发展迅猛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智能汽车与车联网的融合产物,最终目标是实现无人驾驶。随着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被视为智能手机之后的超级智能移动终端。

调研团队首先来到位于坪山区金联路的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体验了自动驾驶大巴。车辆无需驾驶员操作,通过搭载的传感器、控制器等设备,结合通信网络技术,车辆可以平稳行驶,自动避开障碍物,并在遇到红灯时减速停车。

据介绍,该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自去年启动以来,已经建成2.6公里的封闭测试路段,为13家企业的30款车型提供了测试服务,累计测试里程超过18000公里。今年,该平台还将建设半开放测试区和开放测试区,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更好的测试环境。

截至当前,深圳已公布100多公里的智能驾驶测试道路。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4000家自动驾驶相关企业,其中约两成位于深圳。

法律滞后阻碍产业发展

尽管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取得了快速进步,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其商业化落地面临诸多困难。首先是“上路难”问题。2017年,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展示了在北京五环路上驾驶无人驾驶汽车的视频,但因违反现行交通法规而受到处罚。

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坪山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华为、比亚迪、AutoX等企业的代表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现行道路交通法规主要针对有人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在上路合法性、登记注册、运营收费、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需立法解决。

“无人驾驶”需要“有人担责”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支持深圳在无人驾驶等领域开展立法创新。此次立法旨在解决自动驾驶合法上路的问题,并建立一套完善的道路安全行驶制度和事故责任赔偿与保险制度。“无人驾驶”同样需要“有人担责”。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智能网联汽车是一项新生事物,立法的目的是促进产业发展,引导技术创新,规避安全风险,而非限制技术进步。如何平衡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是此次立法的关键所在。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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