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细则》
公告摘要:为了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UAV)的规范运作与安全飞行,中国民航局于2023年12月31日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该公告详细阐述了即将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措施,旨在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
实施时间与平台上线
- 《条例》实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条例》正式生效。
- UOM平台启动:同日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将正式启用,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与信息查询功能,访问地址:https://uom.caac.gov.cn。
实名登记与飞行许可
- 实名登记: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者必须在UOM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并获取登记标志后方可使用。
- 飞行申请: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提前1日12时前通过UOM平台提交申请。部分飞行活动,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以及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无需单独申请。
空域查询与飞行安全
- 适飞空域:用户可通过UOM平台查询中国境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
- 飞行责任:在适飞空域内飞行时,组织者需加强对空观察,确保飞行安全。
特殊政策与运营准备
- 适航管理:对于特定的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若在2024年1月1日前已设计定型且无需设计更改,且运营人需申请运营合格证,则可通过UOM平台申请特殊适航证。
- 运营合格证转换:目前已有871家企业完成了账号注册与基本信息填报,以便进行运营合格证转换。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数据补录的企业,可通过UOM平台再次补录,争取在2024年2月18日前完成流程。
关注要点与资源
- 详情查阅:欲了解《条例》及配套措施的具体内容,请参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办事指南》。
此公告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环境,促进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同时保障公众安全与隐私。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适应新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参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