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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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海静
  • 2021-06-28 18:36:57 8

为保障红河州五大文明中心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6月29日16时至22时,在红河州五大文明中心区域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具体范围是以红河大剧院为中心,东至人工河、西至锦华路、南至观澜路、北至红河大道。

二、在此期间,禁止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风筝、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在红河州五大文明中心区域内飞行。

三、在此期间,希望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如确需在管控时间和区域内飞行,必须提前到红河州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按要求向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提交飞行计划等必要文件,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区域飞行。

四、对于违反本公告飞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将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若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案地点: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联系人:刘理平

联系电话:13887310668

特此公告

红河州公安局

2021年6月23日

    本文来源:图灵汇
责任编辑: : 郑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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